武汉理工大学2025年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专项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依托安徽高等研究院项目招收和培养博士研究生,以构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技术转移为一体的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新样本为核心,聚焦产业升级转化需求,依托企业真实研发场景,通过个性化培养方案、校企联合课程设计、研发实践、项目攻关等环节,培养兼具理论创新能力和产业实践视野的复合型、职业型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项目介绍
1.培养模式
依托安徽高等研究院项目招收和培养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标准学制,以项目为依托,以企业为载体,实施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开展工学交替培养和校企双导师制联合指导,研究生课程学习在高校完成,科研实践主要在项目来源企业完成,坚持实践导向的培养要求和应用标准的学位授予条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与武汉理工大学同类博士研究生一致。在确定招生录取时,高校、企业、导师、研究生四方须签署协议,明确各方的责、权、利。
2.政策保障
依托安徽高等研究院项目招生计划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按相关规定享受以下保障政策。
(1)政府奖学金(科研实践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年限内,根据考核结果,除学校正常的奖助学金外,项目来源企业所在市政府按照全日制博士不低于5000元/月/生,设立政府奖学金或科研实践补贴,按照一年12个月分次发放。
(2)住宿条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入企开展科研实践期间,由项目来源企业免费提供住宿,原则上一人1间。并足额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在校学习期间,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统一标准申请住宿。
(3)人才政策:享受安徽省专项支持政策,达到毕业和授予学位要求,经考核合格,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可颁发高级工程师证书。全日制非定向博士毕业就业时不要求到合作企业定向就业,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企业优先录用。
三、招生目录
我校2025年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以下简称安徽高等研究院项目)拟在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类别招收全日制博士17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我校的实际招生计划数为准。
具体招生学院、专业学位类别和导师信息等见下表。
学院 |
专业学位类别及代码 |
拟招收全日制非定向人数 |
拟招收全日制定向(企业生源)人数 |
导师 |
企业名称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5600 |
2 |
0 |
徐凯 |
安徽正合雅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0 |
1 |
杨明红 |
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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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胡传林 |
三碳(安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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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陈伟 |
三碳(安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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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 |
杨露 |
三碳(安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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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李相国 |
三碳(安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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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 |
杨露 |
三碳(安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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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刘云鹏 |
三碳(安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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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孙华君 |
三碳(安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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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刘志超 |
三碳(安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
四、招生类型
普通招考: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通过“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
五、学制年限
学制为4年。
六、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至少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外语水平达到报考学院规定的报考要求。
6.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须为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或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需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具备成为工程技术领域领军人才的潜质;报考全日制定向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须来自所报项目企业,不接受其他来源考生报考,且具有较好的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或潜力,在国家重点行业、国家重大工程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中发挥技术骨干相关作用,在建材建工、交通、汽车等工程技术领域取得突出成果。
7.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同等学力者报考专业学位博士,须满足获得学士学位后连续工作满六年或六年以上(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基本条件,同时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职称及以上;
(2)已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硕士生培养单位出具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证明);
(3)已在所要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两篇以上的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或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重大科研项目,或具有授权发明专利(含国防)一项(排名前两名)。
七、报名流程
报考武汉理工大学安徽高等研究院项目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报名、缴费,并按照报考学院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经资格审核公示,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学校考核。
1.网上报名、缴费时间: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9日。
2.报名、缴费网址:https://yz.chsi.com.cn/(报名费:255元)
3.考生按照报考学院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部分材料下载网址http://gd.whut.edu.cn/zlxz/qt/201912/t20191231_430413.shtml)
4.注意事项:
(1)考生登录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或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站查询并认真阅读招生方案。网上报名时须按要求提交个人1寸白底电子证件照;
(2)考生应严格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由系统生成报名号并完成缴费后报名生效,否则无效;
(3)报考类别选择:在职考生(企业生源)不能全脱产在校学习的选择“定向就业”,无需调档;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或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选择“非定向就业”,档案及人事关系必须转至学校;
(4)在职考生(企业生源)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5)请考生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学位授予及毕业单位、学位及学历证书编号等基本信息,网上报名结束后不予修改。考生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经查实提交虚假信息者将取消其考试及录取资格;
(6)请考生在2025年5月12日后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7)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报考学院提交材料的,均视为本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八、考核
考核时间拟定为2025年5月中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将按照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及考核工作流程,对考生进行遴选。
1.学院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各类成果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考核。
2.设立专项考核工作组。专项考核工作组由学院负责组建,由校内专家担任组长,校内外同行专家担任组员(校外专家不少于1/3),主要对报考考生的科研创新及工程实践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具体办法详见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方案。
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4.研究生院审核各学院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
九、录取
学校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开展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考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综合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等转入学校,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定向单位,定向单位必须与学校签订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就业。
考生入学时须进行健康复查,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学费标准
按照国家政策,研究生实行收费制度。在基本学习年限内,按学校相关规定缴纳学费。学费标准请登录武汉理工大学信息公开网查阅(http://xxgk.whut.edu.cn/cwgl/jysf/sfxm/)。
十一、监督机制
学校成立校院两级监察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于在申请和考核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申请和考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其报考武汉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处理并存档备案;如对院级处理结果不服,可在院级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申诉。
十二、相关说明
1.考生报名全部实行网上缴费,不接受现场缴费。若成功缴费后未通过学院资格审核,将通过学信网于2025年7月份统一退费到扣费账户。
2.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7-87651413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122号 邮编:430070
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gd.wh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