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关于深化改革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校研字〔2014〕2号)

发布时间:2022-10-18

为更好地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学校中长期发展目标,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和学校第二次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和要求,现就深化改革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遵循“育人为本、学术至上”的办学理念,坚持“卓越教育、卓越人才、卓越人生”的卓越研究生教育理念,树立“创新驱动、以质图强”的研究生工作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培养模式创新和质量保障体系构建为着力点,不断完善卓越研究生教育体系,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

二、发展目标

2020年,学校研究生教育质量全面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全面提升,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全面建立。

博士研究生中以第一作者在本领域国际高水平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的博士生所占比例达到80%;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中以第一作者在本领域国际国内重要学术刊物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的研究生所占比例达到4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获得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应用成果及相应职业资格的研究生所占比例达到50%

培养100名左右面向学术前沿具有原始创新能力的拔尖人才,1000名左右引领行业和区域科技创新和文化传承创新的创新人才,在国际学术前沿原创性研究、行业重大前瞻性技术研发和区域发展重要科技领域创新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

三、主要改革

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培养模式创新和质量保障体系构建为着力点,全面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

(一)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以构建学科科学评价与动态调整机制、导师科学评价与退出机制和研究生科学评价与淘汰机制为重点,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1.建立以绩效评价和动态调整为重点的学科建设激励和约束机制。

2.建立与研究生教育资源相匹配的招生计划动态调整和信息公开机制。

3.建立研究生学位课程责任人、研究生导师学术成果指导计算工作量和课程优质优酬制度,健全研究生培养方案两级审查机制。

4.建立研究生导师培养质量定期发布制度,健全以培养能力和培养质量为导向的导师评价激励与约束机制。

5.健全研究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和撰写高质量学位论文的激励机制,完善研究生分流淘汰机制和学术不端行为约束机制 。

6.健全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制度,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二)推动研究生培养模式创新

积极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和行业企业开展合作,共建校地、校企等联合培养基地,联合培养研究生,实现互惠共赢,探索各层次、各类型研究生培养新模式。

1.构建以提高创新能力为目标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新模式

以多学科交叉、团队联合指导和国际合作等培养模式为重点,开展跨学科、跨学院、跨培养单位以及国际合作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形成多元化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新格局。

2.探索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新模式

以地方政府支持、学校-行业协同、校企合作等培养模式为重点,共建校地、校企等联合培养基地,共同制订人才培养目标和方案,联合开展研究生教学及指导,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职业资格的有效衔接。

(三)构建并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核心,从研究生学科平台建设、课程体系建设、导师队伍建设、学位论文质量监控、思想政治教育质量保障等方面系统构建并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1.以提升学科水平为重点,构建并完善校内与校外监控相结合的学科评估和学位点建设质量保障体系。

2.以课程体系建设、授课质量监控和课程考核淘汰为重点,构建以高水平课程建设为核心的课程质量保障体系。

3.以导师的学术能力和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价为重点,完善涵盖导师遴选、招生资格审核、培养质量公示的研究生导师质量保障体系。

4.以提升学位论文质量为重点,完善包括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论文查重、论文评审、论文答辩、论文合格性抽检的学位论文质量保障体系。

5.以提升研究生综合素质为目标,以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形势与政策课“两课”为渠道,以研究生导师、管理人员和学生干部“三支队伍”为依托,以研究生党建、心理健康教育、奖助体系和学术文化活动“四个平台”为载体,完善教育、管理、服务三位一体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四、重点任务

以提升研究生创新能力为核心,以重点学科建设、优质生源选拔、卓越人才培养、导师队伍建设、课程体系建设、实践基地建设、培养条件建设、教育管理创新等为重点任务,以学科特区、人才特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区建设为重要途径,全面落实研究生教育改革,不断提高研究生教育整体质量。

(一)重点学科建设

设立学科建设专项基金,加大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建设力度,积极发展基础学科和人文社会学科,大力扶持、培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的新兴交叉学科,进一步凸显学校学科优势和办学特色。加大ESI1%学科的建设和培育力度。以立项建设管理模式为主,积极探索“学科特区”建设与管理模式,创新学科组织结构,探索学院和科研基地协同的组织结构形式,强化科研基地实体建设。

2020年,努力使学校一级学科水平评估排名进入全国前3%的学科达到12个、前10%的学科达到34个、前20%的学科达到56个;世界ESI排名进入前1%的学科达到45个,进一步提升进入ESI1%学科的水平。

(二)优质生源选拔

按照学位授权点、科研质量和水平、科研平台、人才队伍、培养质量等要素分配招生计划;拓展优质生源渠道,创新招生选拔方式,完善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办法。

2020年,力争招收“985工程”、“211工程”高校生源占全校研究生生源的70%以上,其中免试推荐生比例达到50%

(三)卓越人才培养

设立卓越研究生奖学金和卓越研究生培育专项基金,积极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区”建设,形成有利于卓越研究生培养的政策制度和成长环境。

2014年开始,每年支持100名左右博士研究生、200名左右硕士研究生进入学校“卓越研究生培养计划”,进行卓越人才培养,带动学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整体提升。

(四)导师队伍建设

深化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探索“人才特区”的建设办法;健全以师德师风、学术水平和培养质量为导向的导师评价制度;建立提升导师国际化能力和水平的激励制度;制定专兼职结合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制度;建立导师招生资格动态调整和退出制度。

2020年,发表高水平国际学术论文的博士生导师比例达到80%,承担国家级课题的研究生导师比例达到80%,具有国际化背景的研究生导师比例达到80%

(五)课程体系建设

按照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研究生培养目标的要求,构建层次清晰、类型分明、结构合理的课程体系。按照学术学位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知识结构体系的要求,将课程体系设计与创新能力训练有机结合;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体系与行业需求及职业资格认证的有机衔接。

2020年,建设100门以一级学科基础学位课程和公共学位课程为主的研究生精品课程,100门以交叉学科课程和学科前沿课程为主的国际化课程,50门全英文授课品牌课程等高水平课程;以研究生公共实验课程教学平台建设为依托,协同本科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建设50门高水平公共实验教学课程。

鼓励将学科前沿理论、最新科研成果纳入课程建设内容,建设50个课程资源库;以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为依托加强案例教学,建设50个案例教学库;出版50部高水平教材、专著。

(六)实践基地建设

依托学校与政府、行业、企业及科研院所建立的联合培养研究机构,加强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积极探索国际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建设。建立校外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及管理办法;完善校外实践基地导师的聘用和管理办法;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考核办法。

2020年,建成国家级研究生工作站10个、省部级研究生工作站20个、校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50个,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到省级以上研究生工作站实习半年以上的覆盖面达到80%

(七)培养条件建设

设立研究生培养条件建设专项经费,加强研究生多媒体教室、语音教室、公共实验课程教学平台和创新研究平台的建设,切实改善研究生的教学科研条件;多渠道筹措资金,改善研究生导师指导研究生的工作场所等培养条件,为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培养实践能力提供良好条件。

2020年,研究生的培养条件能充分满足研究生课程教学、实验教学、科学研究、实践训练等活动的需要。

(八)教育管理创新

加强研究生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改善研究生管理干部队伍的学历、知识、年龄结构,配好配齐研究生管理干部队伍,定期开展研究生管理干部队伍业务培训;设立教育管理研究课题,开展教育管理改革研究,定期表彰研究生教育管理创新项目和人员;完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组织体系和内容体系,扎实推进研究生科学道德、责任意识、学术诚信和学术规范教育;加强研究生教育信息化建设。

通过实施研究生教育管理创新工作,不断创新研究生教育管理的方法和手段,提高管理绩效,提升管理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在学校教学委员会下设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由学校分管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专家组成。主要职责为指导研究生教育教学的规划、建设、改革、发展等重大事项。

(二)制度保障

围绕培养机制改革、培养模式创新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三项改革”形成研究生教育的规章制度体系;围绕重点学科建设、优质生源选拔、课程体系建设、实践基地建设、卓越人才培养、导师队伍建设、培养条件改善、教育管理创新等“八项任务”,制订具体实施办法,为深化改革、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提供制度保障。

(三)经费保障

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研究生教育投入建设力度。主动争取国家和湖北省对学校研究生教育的经费投入;积极吸纳社会资金,支持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鼓励各培养单位和研究生导师加大对研究生教育的投入。

学校每年投入3亿元,设立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专项经费,支持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改革。其中,每年投入2.2亿元,主要用于研究生的卓越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研究生奖助学金的支出;每年投入8000万元,主要用于重点学科建设、研究生培养条件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生创新研究活动、国际化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建设、质量管理监控、高水平创新成果奖励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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