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助管、助教”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7

校内相关单位:

根据《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校研字【202236号)及《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细则》(研字【202220号)要求,现将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助管、助教”岗位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学期经各聘用单位聘用上岗并在“智慧理工大”线上成功申请助管、助教岗位的在校研究生。

二、考核要求

助管、助教由各聘用单位组织线上考核。

三、时间安排

请各聘用单位务必于20241222日前组织聘用的助管、助教在“智慧理工大”进行线上助管、助教考核申请,各岗位负责人在“智慧理工大”进行线上考核通过。

四、线上考核流程

 

1.学生申请人登录武汉理工大学“智慧理工大”首页。

2.选择“办事大厅”。

 

3.在办事大厅下方选择“研究生“三助”岗位工作考核申请”。

 

4.按要求填写考核申请表,点击“申请”。

 

5.教师及用人单位考核流程。

1)登陆武汉理工大学“智慧理工大”首页。

2)选择智慧理工大首页的“待我审核”。

 

3)在“待我审核”里面找到本单位助管、助教考核申请人的信息,考核通过即可。

4)各单位的指导老师在对该单位的助管、助教考核时需要填写金额。(助管每学期工时最长为5个月,每月酬金标准为500/月,酬金标准最高为2500/学期,考核时需按实际工时月份填写;助教每学期工时最长为5个月,博士助教每月酬金标准最高为1000/月,酬金标准最高为5000/学期,硕士助教每月酬金标准最高为500/月,酬金标准最高为2500/学期,考核时需按实际工时月份填写。)

五、注意事项

1.助管、助教由各设岗单位组织线上考核。

2.助管、助教考核合格后由研究生事务与信息化建设科集中发放酬金。

3.各聘用单位须对上岗人员认真考核,逾期者其酬金由用人单位自筹发放,研究生院不再负责发放其酬金。

4.本学期未成功通过线上助管、助教申请的学生视同放弃本学期助管、助教聘用资格,无线上考核资格。

5.线上助管、助教考核申请时间为20241217-20241222日,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

 

研究生院

20241217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