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级研究生最美实验室(工作室)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评选研究生最美实验室(工作室)活动的通知》工作安排,经过研究生实验室(工作室)数据精准摸排,学院自查自评,完成了院级研究生最美实验室(工作室)建设工作。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学校将开展校级研究生最美实验室(工作室)评审,具体工作如下。

一、评审对象

院级研究生最美实验室(工作室)

二、评审安排

(一)资格审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完善2022年度院级研究生最美实验室(工作室)建设情况统计表(表格通过OA发送至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辅导员),于314日前报送电子版至研工部思政科OA,副书记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交至研工部思政科。

(二)实地评审

研工部协同国资处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成评审组,围绕思想建设、制度建设、安全建设、学术建设、文化建设五个方面,于317日赴院级研究生最美实验室(工作室)进行实地评审,依据评审情况确定校级研究生最美实验室(工作室)候选名单。

(三)现场评比

329日学校组织校级研究生最美实验室(工作室)现场评比,围绕研究生实验室(工作室)思想建设、制度建设、安全建设、学术活动、文化建设等方面展开,重点展示研究生导学建设情况和成果,导师指导学术科研工作情景,师生科研成果等,展示形式不限。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研究生最美实验室(工作室)建设活动是加强研究生培养和导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指导。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对这项活动进行宣传动员,引导本单位实验室、工作室、课题组等团队积极开展建设,在本单位内开展优秀典型宣传。

(三)深入学习,弘扬先进。各单位要以此次研究生最美实验室(工作室)建设活动为契机,通过引导导师、研究生积极参与,组织对优秀典型的宣传学习,发挥导学育人共同体协同效应,展现我校研究生实验室(工作室)的良好精神与风貌。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国资处

202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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