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研究生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0

各学院: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先管理办法》(校研字【202235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制内非2023级全日制非定向在读研究生(档案不在校者不得参评)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研究生。

二、评选类别

1.校三好研究生

2.校优秀研究生干部

3.校三好研究生标兵

三、评选条件

(一)共性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

3.认真完成培养计划任务;

4.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5.积极参加或承担社会工作,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组织能力;

6.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7.积极参加体育活动。

(二)分类评选条件

1.校三好研究生

除符合共性条件外,校三好研究生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学习勤奋刻苦,上一学年所学课程平均成绩8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不包含重修成绩);

2)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博士生和二、三年级硕士生应至少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参与科研项目的研究并取得成效(以发表文章、证书的复印件或专家的认定书为准);

3)综合素质测评为本学科专业前20%

2.校优秀研究生干部

除符合共性条件外,校优秀研究生干部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校三好研究生评选条件;

2)担任学校或学院研究生会干部;或兼职学生辅导员、班主任;或各学院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成员;或任职校研究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半年以上且表现突出。

3.校三好研究生标兵

校三好研究生标兵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学生人数1%,在校三好研究生或校优秀研究生干部中产生,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承担一定的学校、学院社会工作;

2)综合素质测评为本学科专业第1名;

3)上一学年所学研究生课程平均成绩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不包含重修成绩);

3)博士研究生和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至少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获研究生系列创新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已出版本专业领域的学术专著。

四、时间安排

(一)校三好研究生标兵

920-926   学院提交汇总材料

927-1013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

(二)其他优秀奖

920-1011             学院完成评选和公示

1012                     学院提交公示无异议的结果

1013                     研究生院审核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认真落实学校相关政策基础上,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完善评审实施细则。

2.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各学院在评奖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认真组织评审工作。

3.及时上报材料。校三好研究生标兵材料各学院须于926日之前上报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和加盖培养单位公章的纸质版各一份;校三好研究生和校三好研究生干部须于1012日前完成评优评先工作,并上报附件3电子版和加盖培养单位公章的纸质版各一份;所有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事务与信息化建设科206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事务与信息化建设科OA邮箱。

 

附件:

1.武汉理工大学“三好研究生标兵”申请表

2.武汉理工大学“三好研究生标兵”申请资料汇总表

3.武汉理工大学2022-2023学年研究生评优评先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3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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