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关于本学期研究生“助管、助教”岗位考核的通知
根据《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校研字【2017】43号)及《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细则》(研字【2016】1号)要求,现将本学期研究生“助管、助教”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学期经各聘用单位聘用上岗并提交《研究生助管、助教聘用表》的在校研究生。
二、考核要求
助管由各聘用单位组织考核,硕士助教由各聘用学院学工办组织考核。
三、时间安排
请各聘用单位务必于2018年7月13日前将纸质版考核表(见附件1)交研究生院研究生事务管理科,助管、助教酬金发放表(见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提交研究生院研究生事务管理科,纸质版需聘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注意事项
1、各教学科研单位的助管、助教考核表和酬金发放表由其归属学院学工办一起报送研究生事务管理科。
2、学校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和独立建制的科研院所的助管由各单位办公室统一报送研究生事务管理科。
3、各聘用单位须对上岗人员认真考核并按时上交考核表,逾期者其酬金由用人单位自筹发放,研究生院不再负责发放其酬金。
4、酬金发放表须认真核查,学生姓名和工行账号不能有误,学生所报武汉市工行帐号为目前正在使用的工行卡账号;信用卡、借记卡等卡号为无效卡号,请不要上报。
5、本学期初未上交助管、助教聘用表的单位视同放弃本学期助管、助教聘用资格,请不要上报聘用考核表。
研究生院
2018年7月6日
附件一:研究生“助管、助教”岗位工作考核表
附件二:研究生“助管、助教”酬金发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