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武汉理工大学自主创新研究基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4

各相关学院(部、中心、所):

 为鼓励我校在读优秀博士研究生潜心科学研究,多出高水平科研成果,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启动2017年度“自主创新研究基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面向学校全体一、二年级博士研究生,重点在一流学科和高水平协同创新团队中,资助一批具有创新潜质、可以取得较高水平原创性研究成果的博士研究生。力争通过本项目资助,鼓励研究生取得一批高水平学术成果,培育一批高质量的校级或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项目计划每年资助30人左右,资助额度为每人每年2-3万元,资助年限1-3年。

二、培育项目资助对象与要求

(一)资助对象:

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良好科学素养和创新潜质,能够严格遵循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前期有一定成果积累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全日制在校博士研究生:

1、有良好基础的,具备完成高水平学位论文的潜质和能力的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部分创新能力突出的一年级博士研究生(硕士或博士阶段发表或录用了高水平学术论文、或申请发明专利等);

2、学位论文选题依托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已完成学位论文开题,且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已发表或录用了高水平学术论文、或申请了发明专利等)的二年级博士研究生;

3、主持并在研省部级及以上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且研究经费充足的指导教师或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推荐的一、二年级博士研究生。

(二)相关要求:

1、项目申请人有切实可行的研究方案,并能够取得相应的高水平学术成果。项目执行一年后,中期检查时能够取得相应学术成果:发表1SCI收录学术期刊论文(适用于所有学科)或A类学术期刊论文(适用于管理、经济、艺术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或获得国内或国外授权发明专利1项。项目结题验收时发表的学术科研成果和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至少须达到项目申报时的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标准。

2资助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发表时,需要注明得到"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及项目编号字样,英文统一标注为Supported by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

3、项目申请人必须征得导师同意并推荐,导师须有项目及配套经费支持,师生共同承诺能按照学校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标准和学位授予条件等相关要求完成学位申请并签订《武汉理工大学自主创新基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承诺书》

4、获得资助的研究生不得申请转专业或提前毕业。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2017220-201733,学院组织学生申报填写《武汉理工大学自主创新研究基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请书》,各学院学位分委员会组织评审,在自主创新研究基金管理系统(http://cxjj.whut.edu.cn/)中填报拟推荐申报项目清单。

 201736-201738日,研究生院生成推荐申报项目网上申报用户名及密码。各学院将申报项目用户名及密码及时反馈给申请人、并组织申请人完成网上填报提交工作。申请人应保证上传的电子版与纸质申请书内容一致。各单位组织申报人员网上成功提交申报书后,汇总申报材料,集中报研究生院学位办。材料包括:纸质版《武汉理工大学自主创新研究基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请书》(附件1),具体填写要求见《武汉理工大学自主创新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使用说明》(附件2),《武汉理工大学自主创新研究基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学院初审通过项目汇总表》(此件须由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附件3)。申报人通过自主创新研究基金管理系统提交项目申请书电子版本时,申请书中各签章页和附件部分须将原件扫描后,与申请书其他部分一并转换成pdf格式后上传申报。

201739-2017316日,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

2017317-2017321日,“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拟立项项目公示。

2017322-2017327日,“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立项项目填报项目任务书(见附件4,内附《武汉理工大学自主创新基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承诺书》)并启动建设。

四、项目经费划拨及使用

所有立项项目经费由研究生院分年度划拨到相关学院。经费的使用范围和管理办法详见《武汉理工大学自主创新研究基金在校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实施细则》

五、工作要求

1、各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且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

2、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渠道申报项目,或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3、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有关保密规定的内容。

4、研究生院将对立项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对不能按照研究计划完成各阶段研究任务的项目,将视情况停止资助并收回资助经费,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对完成较好的申请人及其导师和学院,在后续申请优秀博士培育项目时予以优先立项资助。

 

联系单位:校学位办

联系人及电话:王剑  027-87651409

 

附件:

1.武汉理工大学自主创新研究基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请书

2. 武汉理工大学自主创新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使用说明

3. 2017年武汉理工大学自主创新研究基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学院初审通过项目汇总表

4.武汉理工大学自主创新基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任务书

5.武汉理工大学自主创新研究基金管理办法

6.武汉理工大学自主创新研究基金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实施细则

 

 

研究生院

 2017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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