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关于2015年秋季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4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及各学院研工办、申请答辩研究生及其导师:

  根据《武汉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实施办法》(校研字〔2013〕38号)文件精神及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为做好2015年秋季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位授予的有关新规定

  根据学校第四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有关决议及相关要求,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开始,学位授予相关工作按如下规定执行:

  1.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于每年9月底至10月初(秋季)增加一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要用于审议延期毕业研究生和已毕业但尚未授予学位研究生的学位授予,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开始实行。

  2.本通知中的时间节点为本年度秋季申请学位人员需遵循的时间节点,在时间节点内由学院、校学位办等单位按程序集中办理。无法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相应程序(预答辩、电子复制比检测、盲审)的学位申请人员,可延期按程序继续完成答辩前各环节的相关工作,在下次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答辩与学位授予。校学位办、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工办应按学位授予程序和各环节工作要求予以受理。

  3.重新送审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交相关材料时,需满足反馈盲审结论时下达的时间要求并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重新盲审的修改说明》。

  4.各学院在统计和报送答辩前后电子复制比检测结果时,按本年度秋季申请授予学位研究生的数量来进行统计和报送。

  5.硕士学位论文校外专家抽查盲审规则按《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校外专家抽查盲审规则》(校研字[2015]23号)执行;研究生学位论文复制比电子查重检测规则按《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复制比电子查重检测规则》(校研字[2015]21号)执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研奖励认定规则按《武汉理工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科研奖励认定规则》(校研字[2015]22号)执行。

  6.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开始,答辩过程中研究生报告学位论文时间要求硕士不少于30分钟,博士不少于45分钟;答辩专家提问与学生回答问题时间要求硕士不少于30分钟;博士不少于45分钟。

  7.2015年1月发布的《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安排的通知》中列举的各项新规定于本年度秋季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各项工作中继续适用。

  二、具体安排

  2015年秋季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安排如下:

  1、拟申请答辩博士、硕士名单提交

  2015年秋季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位授予对象为:延期毕业研究生、已毕业但尚未授予学位研究生。各学院须于2015年7月15日之前将本季申请答辩各类博士、硕士名单(附件1)提交至校学位办,校学位办将按此名单为各学院分配答辩前复制比检测指标。各类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复制比“答辩前检测”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要求完成,凡“答辩前检测”未通过者,不受理其学位申请。

  2、学位论文盲审安排

  2015年秋季由校学位办负责送外盲审的对象为:所有博士(免盲审及留学生除外)、被抽查盲审且未毕业的全日制硕士、所有非全日制硕士(包含需要重新送审的博士、硕士)。

  校学位办受理各类型博士、硕士研究生办理学位论文盲审时间为2015年7月17日之前,以及暑期每周四全天。

  由于本次学位论文盲审受理周期较长,各学院可自行灵活安排答辩前复制比检测及后续相关工作时间。答辩前复制比检测结果无需统一报送,由学生持本人经研工办盖章确认的检测结果以及其它材料到校学位办办理盲审手续(材料清单见附件2,学位论文提交说明见附件3)。

  3、答辩审核与学位评定授予安排

  各类研究生答辩表决票盖章办理截止日期为2015年9月17日,答辩截止日期为2015年9月20日。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开会截止日期为2015年9月24日,各学院报送材料截止日期为2015年9月30日。学位材料报送要求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要求一致(报送学位材料清单另行通知)。

  4、各项工作安排时间节点具体如下

  序号

  截止日期

  工作内容

完成单位

  星期

  1

  715

  各学院提交拟答辩博士、硕士名单

各学院

  星期三

  2

暑期每周四

全天

  受理各类型博士、硕士提交盲审学位论文(注:教育部学位中心博士论文盲审周期约为60天,硕士论文盲审周期约为45

校学位办

  星期四

  3

  917

  各类型博士、硕士办理答辩手续截止

各学院、校学位办

  星期四

  4

  920

  答辩截止

各学院

  星期日

  5

  924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开会截止

各学院

  星期四

  6

  930

  各学院上交学位材料截止

各学院

  星期三

  7

  10

  召开校学位委员会(准确时间根据工作安排另定)

校学位办

   

  附件: 附件1:2015年秋季拟答辩博士、硕士汇总名单

  附件2:各类研究生申请盲审材料清单.docx

  附件3:研究生盲审学位论文提交说明.docx

  链接: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安排的通知(http://gd.whut.edu.cn/contents/65/2170.html

  校学位办 

  二0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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