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育部2025年度研究生教学与研究主题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和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案例作为“活页教材”在提升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服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方面的重要作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决定开展2025年度主题案例征集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主题
1.现代化产业体系。重点征集有关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布局,以科技创新推进产业链现代化,数智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等方面的案例。
2.人工智能+。重点征集有关人工智能与产业深度融合、赋能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创新、伦理规范与法律关系重构、核心技术创新、未来产业孵化以及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案例。
3.文化创新。重点征集有关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构建文化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推进文化数字化战略与文化遗产永续传承、文化科技融合与新业态培育、提升中华文化国际传播和影响力等方面的案例。
4.走出去。聚焦新型全球化方向下的实践探索,重点征集企业与文化走出去、技术与创新走出去、服务与品牌走出去、教育与人文走出去、规则与治理走出去等方面的案例。
二、征集方式
1.征集对象
本次主题案例征集,面向所有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展。采用“首席专家负责制”,由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具有较丰富案例开发与教学经验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家作为首席专家,牵头组建工作团队,进行项目申报,每位首席专家可以牵头申报1个项目;团队成员建议3-5人,每位团队成员参与的项目不得超过2项。
2.征集类型
征集的案例类型分为“教学型案例”和“研究型案例”。“教学型案例”需突出文字可读性、教学适用性、构思巧妙性、思考启发性,并配套教学指导说明书,明确教学目标,设计启发性问题,给出案例分析的逻辑路径,合理引导学生进行案例分析,成果形式包括“文字案例”“小微案例”“视频案例”“短视频案例”,以“文字案例”为主。“研究型案例”需突出学理价值,重视实践总结,强调理论凝练与创新,鼓励创新研究范式,探索编写“案例研究论文”等,以实现同一主题案例的深度开发和研究。具体编写要求见附件1。
3.征集数量
每个项目的成果总数不超过5个,须包含至少1个“教学型案例”。请各单位统筹安排、严把质量、择优推荐。
三、征集流程
(一)2025年11月28日前,项目负责人将《2025年度主题案例征集项目申报表》(附件2)交至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学院审核后确定推荐项目。
(二)2025年12月3日前,学院将《2025年度主题案例征集项目申报表》(附件2)和《2025年度主题案例征集项目汇总表》(附件3)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教研管理科。
(三)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推荐至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四、评审验收
1.立项评议
立项评议包含专家评议、案例专家委审定、公示等环节,评议要素见附件4,评议专家将从主题案例项目首席专家及学位中心案例专家库中遴选。
2.中期交流
拟于2026年6月开展项目中期交流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结项验收
结项验收包含专家评议、案例专家委审定、收录入库等环节。学位中心将视情况对优秀成果进行资助奖励。结项验收工作拟于2026年9月启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有关说明
1.首席专家须严格遵守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确保项目在意识形态等关键问题上保持正确方向,并对申报材料及成果的真实性、原创性和完整性负责,确保为原创成果,无知识产权争议。
2.学位中心将大力推动优秀成果的宣传推广和教学使用,包括:在“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网站集中收录和展示主题案例项目成果,并从中选树典型汇编成集;部分优秀成果的首席专家将被邀请在案例建设相关会议作专题报告;部分案例成果将被遴选制作为“精品案例课堂”视频。
六、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教研管理科 027-87855613 刘玉婷 马颖
附件:
1、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主题案例编写指南
2、2025年度主题案例征集项目申报表
3、2025年度主题案例征集项目汇总表
4、主题案例立项评议要素
研究生院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