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暑假及开学前后研究生培养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7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校历安排,本学期全日制研究生的教学环节将于79日全部结束,下学期老生正式上课时间为830日,新生报到时间为916日,新生正式上课时间为922日。为使各培养单位能及时安排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课程成绩登分。任课教师应在课程考核结束2周内将成绩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将打印的成绩单签名后同课程档案纸质材料送开课单位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备案。

二、研究生评教。2020级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以学生身份登录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课程评教。有关研究生应在830日前及时参与评教,没有进行网上评教的研究生将无法查询考试成绩。

三、非全日制研究生教学管理。暑假期间有开设非全日制研究生课程的培养单位,严格依照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教学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教学和考试进行管理,及时归存教学档案材料,尤其是纸质存档材料。

四、规范档案管理。各培养单位应利用假期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各类研究生教学档案和学籍档案材料的管理,从培养计划、课程学习、中期考核、开题报告、论文答辩和学籍异动等方面对研究生培养各环节的课程教学档案和个人培养档案纸质材料进行全面收集,系统整理,规范存档。

五、培养方案录入管理。各培养单位应于714日前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导入2021级新专业的培养方案,确保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2021级研究生各专业培养方案准确无误。

六、规范课程大纲管理。各培养单位课程负责人应在暑假期间将2021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相应课程的课程大纲报送所在学院(部)。各培养单位组织召开教授委员会,对所有课程大纲进行认真审查,对不完整、不规范、不科学的课程大纲提出明确的修改完善意见,并反馈课程负责人。研究生院将在运行报告中通报各培养单位课程大纲制订的总体情况。

七、秋季毕业答辩登记。秋季毕业答辩登记表已下发,各培养单位应督促拟参与秋季答辩的研究生登记并核对学籍信息,收集好录取照片、学历照片、身份证照片和现场采集的在校照片进行身份核验,身份核验不通过的应及时上报研究生院。

八、受理学籍异动。为做好研究生服务工作,各培养单位应告知暑假值班人员受理研究生各类学籍异动申请(含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和退学,其中退学申请上须本人按指纹)留存好相关支撑证明材料,并于开学后集中报送至研究生院。

九、落实选导工作。根据《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导师双选与转导师管理规定》(校研字〔201928号),各培养单位应于915日前发布硕士研究生导师双选工作安排通知,于922日前完成硕士研究生导师双选并在网站上公示双选结果,并于930日前将硕士与博士选导情况录入到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

十、制订个人培养计划。根据《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校研字〔201949号),研究生新生应于922日前在导师的指导下,按培养方案的要求制订个人培养计划,并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导师需在923日前完成指导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审核。

十一、受理英语免修。非外语专业研究生2018年至今参加TOEFL(按Percentile折算)、GRE(按语文考试Percentile折算)、IELTS6.5记为75分、7.0记为80分,以此类推)、CET六级(按比例折算)和专业外语八级(按等级折算)等社会公认的外语考试,折算后硕士达到75分及以上、博士达到80分及以上的,可于入校后一周内向学院(部)申请免修英语,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学院(部)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并将审核通过的汇总名单在新生入校后两周内报研究生院。

十二、发布教学安排。研究生院将于915日前发布2021-2022学年第1学期公共外语课与思政课课表,并于新生入校两周内录入到研究生信息系统中;将于927日前发布数学课课表。各培养单位根据新生个人培养计划选课情况落实教学任务,并于109日前发布跨学科选修课与专业课课表。

十三、上传教学日历。任课教师应在接到教学任务后依据课程大纲的要求和2021-2022学年第1学期校历,制订教学日历。各培养单位应要求任课教师于开课2周内在研究生信息系统中上传教学日历,并在上课时携带教案。

十四、排查实验室安全。各培养单位务必安排好实验室假期安全工作,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毒、防腐蚀、防触电、防爆、防环境污染、防野蛮作业等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对实验室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加强危化品管理,做好实验仪器设备维护和保养,消除事故隐患。

十五、加强实习实践管理。各培养单位可从暑假起安排2020级研究生参与实习实践各培养单位须在行前教育中强调纪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并确保相关研究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各培养单位依据专业实践的实际情况填写2020级专业学位硕士生的《专业实践情况汇总表》,并于202110月报研究生院备案。

十六、加强教学资源建设。各培养单位做好2021年度国际化课程(第二批)、研究生工作站等教学资源的申报准备工作,并继续做好已立项教学资源的建设工作。

十七、加强教学检查。培养单位领导、研究生管理人员要加大力度贯彻落实学校《关于进一步严肃课堂教学纪律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强化育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要求任课教师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课堂纪律。并于开课后加强对课程教学的巡视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汇报处理。

十八、持续推进超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清理工作。各培养单位由党委书记和院长牵头,党委副书记和分管副院长负责,组织学工办、研工办和导师等相关力量,充分利用暑假时间,持续推进超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尤其是2010级以前研究生的清理工作。按照分类清理的原则,对应结业的研究生做好身份核验,提交结业承诺与开题成绩材料;对应退学的研究生原则上联系研究生申请退学,使用给据邮件方式仍无法联系的,要由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寄递详情单,并及时通报研究生院进行退学处理公示。开学后,研究生院将对各培养单位超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清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十九、做好线上教学应急预案。各培养单位要做好2021-2022学年第1学期应急线上教学总体方案,在突发状况时调整为线上教学。各培养单位应在开课前为所有课程准备好课程QQ群,并要求研究生使用“学号+姓名”入群;研究生任课教师应熟练掌握腾讯会议或腾讯课堂的使用方法,并学习使用超星平台与腾讯会议双机位组织线上考试与监考。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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