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关于对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教育开展督导检查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0

各学院:

根据国家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学校近期拟对各学院2016年以来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教育开展自查与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落实各级各类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教育的有关文件规定,进一步规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教育,逐步建立健全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检查对象

承担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学院均须参加检查,检查对象为2016年以来入学尚未授位和2018年以来授位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所涉及的专业类别(领域)详见附件。

三、检查内容

(一)落实国家有关检查内容执行情况。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花钱买文凭问题;未经批准私自出国(境)游学问题;以各种名目违规领取费用问题;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教学管理不严问题。

(二)制度执行情况。规范执行本专业上级有关文件和国家相关规定、《武汉理工大学非全日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字[2016]16号)、《武汉理工大学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管理办法》(校研字[2019]100号)、学校学位授予相关文件的情况,主要检查在招生、教育培养、学位授予等环节是否存在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情况。

(三)发现问题整改情况。2018年学校非全日制硕士教育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四)研究生教育档案管理情况。各学院根据上述检查内容,在完成自查后,归档整理以下材料:

1.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情况

整理学院制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相关教育管理规定汇编。存档材料包括研究生名单(含在校、毕业、授位情况)、导师(含兼职导师)名单、师生指导关系。

2.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档案情况

存档材料包括近3年录取的学生名册、复试方案、复试环节中的笔试试卷及成绩和面试记录及成绩。

3.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档案情况

存档材料包括近3年各专业的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及教学日历、非全日制研究生每学期的课程教学安排表、各门课程的学生考勤表、教学评价材料、课程成绩单汇总表等。

要求2016年以来入学与2018年以来授位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籍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每个学生的档案包括个人培养计划、课程考试试卷、答卷、实践环节材料、中期考核评定书及论文开题报告、学籍异动文件等。近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教育管理是否进入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

4.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授位档案管理情况

存档材料包括2018年以来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授位数据,学院存档的学位论文纸质版、学位论文评定书存档与发放清单。重点检查存档的学位论文纸质版是否符合要求。

5.其他情况

其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教育管理中需要存档或说明的材料。

四、检查形式

(一)材料准备阶段,时间截止20201120日,各培养单位对照检查内容自查并准备相关检查材料。

(二)督导检查阶段,时间从20201121日开始,教学督导与质量管理办公室对各学院自查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

(三)总结阶段 20201231日前,研究生院会同教学督导与质量管理办公室形成督导检查回头看工作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站位。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政治站位,本着为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负责的态度积极有序的开展回头看工作。

(二)落实责任担当。各单位抽调专人,成立党政负责人担任组长的专项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和本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解决遗留问题和消除教育隐患。各单位专项工作组要责任到人,及时整理归档各项材料,积极配合检查与整改。

(三)严格自查自纠。如未能提供有关检查材料,则该项材料视为缺乏。各单位应在党政联席会上讨论确定学院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明确本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教育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并将党政联系会会议纪要报送研究生院综合科。

 

附件: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涉及的专业类别(领域)

       

 

 

教学督导与质量管理办公室      研究生院

    202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