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2019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5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我校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培养,鼓励在专业学习、科学研究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根据《武汉理工大学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拔及管理办法》(校研字【20146号)开展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录取计划

选拔对象为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学位或推荐免试录取的2019级学术学位在读硕士研究生;录取计划为120人。

二、选拔条件

申请参加选拔的研究生和博士导师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具有浓厚的科研兴趣和较强的科研能力,积极参与科研课题,取得了一定的科研成果。学位课平均成绩80分及以上,学位课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无重修课程,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或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要求);

2、选报的导师应为已取得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博士研究生导师。承担有省部级及以上在研课题,并至少指导过一届及以上博士研究生,学校引进的国家和省部级人才计划的学者不受此条件限制;

3、院士录取学生原则上不超过3人;“千人计划”人选、长江学者、“杰青”获得者、“万人计划”人选录取学生原则上不超过2人;其他符合条件的博士生导师录取学生原则上不超过1人。

三、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坚持“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选拔。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如下:

1、学生申请。20201012日前,申请人填写《武汉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经申请人的硕士导师及其选报的博士生导师签字同意后交所在培养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同时由申请人与其选报的博士生导师签订《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提前攻博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承诺书》一式四份,其中两份作为申报材料提交,其余两份由学生本人和博士生导师各持一份。申请人将《申请表》、两份《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学院签字并盖章的课程成绩单、英语六级成绩报告单以及相关学术成果的证明材料等)提交到博士生导师所在学院。

2、学院初审。1016日前,各学院根据评审条件进行初审,并向研究生院推荐初审通过名单。同时将初审通过的申请人材料及《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信息汇总表》的纸质、电子文档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处教研科。

3、专家评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按学科、导师和学生三个方面的支撑材料分类打分,综合评审。录取时按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计划额满为止。

4、结果公示。10月下旬将评审结果在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研究生可免试录取为2021级博士研究生。

5、网上报名。确定免试录取的研究生须参加2021年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未参加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视同放弃博士资格。

四、相关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选拔推荐工作,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此次推荐选拔工作。

2、确定录取为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硕士研究生,须按要求完成硕士一、二年级培养计划,原则上不撰写硕士学位论文,不进行硕士论文答辩。20219月以博士研究生身份报到注册,按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制定培养计划。

3、若参加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后,放弃提前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进行硕士论文开题和硕士论文答辩的,将推迟1年硕士毕业;同时扣减该生博士导师下一年度的博士生招生计划。

4、若进入博士阶段后,放弃博士资格继续按硕士进行培养,进行硕士论文开题和答辩的,还须退还博士阶段所获博士奖助学金。

5、鼓励提前攻博研究生积极申报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并尽早做好相应出国准备工作。国家重点学科提前攻博研究生进入博士阶段后,如符合公派留学条件,将优先推荐到国外进行联合培养。

 

附件:

1、武汉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

2、武汉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承诺书

32019级硕士研究生提前攻博基本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