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报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6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反映研究生教育领域的重要研究和实践改革成果,是目前被国家认可、与国家教学成果奖一样可列入学科水平评估教学成果奖系列的两类奖项之一。为充分总结、凝炼我校近些年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成果,做到早部署、精心谋划、认真组织,争取在此次国家级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中取得好成绩,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报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的申报条件

根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办法(试行)》(附件1),“研究生教育成果奖”主要包括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和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两类,其中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类的成果着力在研究生培养模式、质量保障、制度机制改革、培养质量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经过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得到社会和专家的广泛认可。

二、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的申报对象

(一)在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中有较好基础,奖励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中有较大突破的单位或个人。

(二)申请者应当主持并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取得实际效果。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为5人(含主持人)。个人作为项目主持人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单个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一项。跨单位完成的研究生教育成果,可以联合申请“教育成果奖”,不计入申报限额。

(三)已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和相关一级学会教学成果奖的,不能重复申报此学会奖。

三、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的申报准备材料

(一)教育成果奖申请书

根据申请书要求,填写对应所需信息(见附件2)。

(二)成果支撑材料

提交电子版支撑材料,包含成果报告、成果应用、效果证明及推荐信等。

四、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报准备工作的进度安排

(一)430日前准备申请材料。成果申报人填写《教育成果奖申请书》及相应附件材料,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

(二)53日前培养单位按照要求对申报成果进行资格审查、材料核实,每个培养单位推荐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并填写推荐成果项目汇总表(附件3)。将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处教学研究与资源建设科(电子版发至研究生院教学研究与资源建设科办公自动化),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组对提交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提出修改建议,并反馈给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五、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报准备工作的要求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报准备工作,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选题和内容进行深入研讨,给予精心指导,认真修改完善,形成具有鲜明特色、高质量、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报材料。各培养单位或申报人在申报准备工作中,如遇到有关问题,可与研究生院培养处熊彬联系,联系电话:027-87855613

特此通知。

 

附件:

1.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办法

2.教育成果奖申请书(教育实践类)

3.推荐成果项目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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