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关于做好2019年暑假前后研究生培养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9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校历安排,本学期全日制研究生的教学环节已于75日全部结束,下学期正式上课时间为92日,新生报到时间为94日。为使各培养单位能及时安排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登分管理。请任课教师在课程考试结束2周内,务必将成绩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并将打印的成绩单签名后送开课单位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备案。

二、专业实践管理。各培养单位应加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成立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组,为参与专业实践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并在行前教育中强调纪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各培养单位依据专业实践的实际情况填写2018级专业学位硕士生的《专业实践情况汇总表》,并于20199月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非全日制研究生教学管理。暑假期间有开设非全日制研究生课程的培养单位,务必依照2018年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检查的要求,严格认真对非全日制教学和考试进行管理,并及时归存教学档案。

四、规范档案管理。各培养单位应利用假期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各类研究生教学档案和学籍档案材料的管理,从入校、课程学习、中期考核、开题报告、论文答辩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各环节的课程教学档案和个人业务档案进行规范。

五、培养方案录入。各培养单位确保2019版研究生培养方案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实施到位,并做好审核把关工作。

六、备案课程大纲。各培养单位课程负责人应在暑假期间将2019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相应课程的课程大纲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审核,培养单位应做好整理工作,并提交研究生院备案。

七、学籍异动受理。为维护研究生合法权益,请各单位告知暑假值班人员受理研究生各类学籍异动申请(含休学、保留学籍、复学、退学和保留入学资格,其中复学和退学须本人办理)并留存好相关支撑证明材料。研究生院将于731日至81日集中受理一批研究生学籍异动审批,并于开学后集中受理报到新生的学籍异动。

八、选导工作落实。根据我校研究生导师双选与转导师管理规定(校研字〔201928号),各培养单位应于94日前发布硕士研究生导师双选工作安排通知,于新生入校一周内完成硕士研究生导师双选并在网站上公示双选结果,并于新生入校两周内将硕士与博士选导情况录入到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

九、个人培养计划制订。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校研字〔201949号),研究生新生应于912日前在导师的指导下,按培养方案的要求制订个人培养计划,并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导师需在912日前完成指导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审核。

十、英语免修受理。非外语专业研究生2016年至今参加TOEFL(按Percentile折算)、GRE(按语文考试Percentile折算)、IELTS(按比例折算)、CET六级(按比例折算)和专业外语八级(按等级折算)等社会公认的外语考试,考试成绩经折算,硕士达到75分及以上的,博士达到80分及以上的,可于新生入校后一周内向培养单位申请免修英语,并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培养单位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并将审核通过的汇总名单在新生入校后两周内报研究生院。

十一、教学任务落实。下学期外语课与思政课课表将于94日前发布,并于新生入校两周内录入到研究生信息系统中;数学课将于新生入校三周内由理学院发布。请各培养单位依据新生个人培养计划选课情况落实教学任务,并于930日前发布完成跨学科选修课与专业课。

十二、教学日历上传。任课教师应在接到教学任务后依据课程大纲的要求和2019-2020-1学期校历,制订教学日历。各培养单位应要求任课教师于开课2周内在研究生信息系统中上传教学日历,并在上课时携带教案。

十三、教学资源建设。请各培养单位对照本院2016-2020年研究生教育质量目标,做好国际化课程、研究生工作站等教学资源的申报工作,并继续做好已立项教学资源的建设工作。

十四、实验室安全排查。各培养单位务必安排好实验室假期安全保卫工作,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毒、防腐蚀、防触电、防爆、防环境污染、防野蛮作业等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对实验室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加强危化品管理,做好实验仪器设备维护和保养,消除事故隐患。

十五、课堂教学纪律规范。各培养单位要加大力度贯彻落实学校《关于进一步严肃课堂教学纪律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强化育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要求任课教师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严肃课堂纪律。

十六、教学督导检查。各培养单位领导、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人员在开课第1周应加强对课程教学的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

 

 

 

研究生院    

2019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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