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第二批CSC艺术类人才培养——具有“中华文化底蕴-交叉学科背景-国际前沿视野”的艺术设计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我校“具有‘中华文化底蕴-交叉学科背景-国际前沿视野’的艺术设计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项目”(以下简称CSC艺术专项)是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的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该项目旨在探讨和定义通过国际合作来培养具有中华文化底蕴、交叉学科背景、国际前沿视野的艺术设计高层次创新人才,共同探索未来设计的更多可能和新领域,为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为推进项目顺利进行,保证选派质量,现就2024年选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如国家政策有调整,则按最新要求执行):
一、选派计划
(一)选派类别及名额
CSC艺术专项2024年计划选派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3人。
(二)资助内容及资助期限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由国家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具体金额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决定。本项目不提供学费资助。
(三)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选派专业:设计学、艺术学理论。
专业领域:艺术、设计等领域。
(四)选派单位
根据留学基金委批复,CSC艺术专项公派高校为英国威尔士三一圣大卫大学、韩国弘益大学。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身心健康。申请博士研究生项目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工作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或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三)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须为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尚未进入博士阶段学习的硕博连读、本科直博生,不能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为毕业年级博士生,原则上不建议申请该项目(不接受委托培养和定向生申报)。
(四)申请时应获得项目合作院校出具的正式入学通知复印件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同时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三、申报流程
(一)初审报名
2024年10月22日前,申请CSC艺术专项的同学请按以下顺序准备申请材料(具体材料要求参照《2024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研究生类别人员申请材料列表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chuguo/s/2644),将扫描件发至艺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邮箱(ysxyygb@whut.edu.cn)。纸质版材料提交至艺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南湖校区立心楼东507办公室,联系人:李老师027-87885181)。
(二)应提交申请材料
1.《武汉理工大学公派留学研究生项目申请表》(注明CSC艺术专项,见附件1)
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
3.《单位推荐意见表》
4.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5.国外导师简历(原则上不超过一页)
6.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7.学习计划(外文,不少于1000字)(见附件2)
8.成绩单原件并加盖公章(自本科阶段起)
9.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0.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11.公派出国承诺书(见附件3)
12.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需提交,牵头单位组织专家评审,见附件4)
13.国内导师推荐信(见附件5)
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按顺序装订。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
(三)专家评审
2024年10月26日前,由学院专家评审小组,结合项目和学科发展的需要,对申请人个人情况、学术水平、发展潜力等情况进行评审,填写《武汉理工大学2024年度国家公派出国报名汇总表》(见附件6)、《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见附件4),择优推荐候选人,将候选人申报材料统一报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104室)。
(四)研究生院审核及公示
2024年10月27日至29日,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审核,确定候选人并在研究生院网上予以公示。
(五)正式申报
2024年11月1日至10日,候选人选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
(六)评审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录取结果将于2024年12月公布,候选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
四、其他说明
(一)本项目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在国内签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书》,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派出手续。
(二)项目录取的留学人员一般应在当年派出,留学资格保留至次年12月31日前(如国家政策有调整,则按最新要求执行)。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擅自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四)如有疑问,请与艺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或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电话:027-87885181/027-87651475。。
(五)请申请研究生及所在培养单位按时完成各项申报、推荐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武汉理工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申请表(CSC艺术专项)
2.武汉理工大学公派研究生研修计划书
3.武汉理工大学公派出国承诺书
4.武汉理工大学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5.国内导师推荐信(CSC艺术专项)
6.武汉理工大学2024年度国家公派出国报名汇总表
研究生院
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