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关于申报2016年度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国际交流项目的通知
根据工作安排,现启动2016年度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国际交流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一般项目
申报人应为我校一、二年级全日制优秀在校硕士、博士研究生。达到“国家公派留学”条件的研究生可优先资助。资助期限一般为6至12个月,资助金额为3-5万元/项。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外语水平证明(按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水平要求)、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学习计划。
2、英国三一圣大卫大学研究生专项(招生简章见附件1)
申报人应为我校全日制2015级优秀在校研究生。资助期限一般为12个月,资助金额为3万元/项。申请时应已获得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外语水平证明(四级510分以上六级425分以上、托福85分以上或者雅思5.5分)。
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或曾获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立项的研究生不可申报上述项目。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16年6月8日-2016年6月17日, 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交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见附件2、3)、申报项目所需支撑材料。学院自主创新基金管理指导小组组织评审、确定推荐项目报研究生院。
(2)2016年6月18日-2016年6月24日,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
(3)2016年6月27日-2016年6月30日,立项项目负责人向研究生院提交项目任务书(一式三份,见附件4),审核通过后方可派出。
三、派出及管理
1.派出手续。获立项资助的研究生应携电子机票复印件、护照复印件、签证复印件、拟留学单位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外文版及中文翻译版)、中文学习计划(仅一般项目提供)前往研究生院教研科办理派出手续,持派出手续前往校财务处领取总资助金额的50%。
2.项目管理。交流期间获立项资助的研究生需按要求提供至少一次学习研修情况报告表(见附件5)。研究生交流完毕回国后,须在2周内携境外学校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国际往返机票登机牌、国际交流项目研究生学习研修情况报告表、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结题报告(见附件6)、项目总结报告,于教研科(研究生院105)办理结题手续,并持结题手续前往财务领取剩余资助经费。
3.经费使用。该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电话费、实验费等。在境外学习期间的生活补助按照国家公派留学补助标准的80%补助,不再另行报销境外发票。补助天数按国际往返机票的时间为准,不得超过项目资助限额,超出部分如导师同意可从研究生导师项目经费支出。
4.派出期限。获立项资助的研究生的国际交流资格有效期至2017年3月31日,凡未按要求派出者,其交流资格将自动取消。
附件:
1.《英国三一圣大卫研究生专项招生简章》
2.《武汉理工大学自主创新研究基金在校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申请书》
3.《武汉理工大学自主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使用说明》
4.《武汉理工大学自主创新计划任务书》
5.《武汉理工大学自主创新基金国际交流项目研究生学习研修情况报告表》
6.《武汉理工大学自主创新研究基金在校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