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下半年研究生导师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08

为贯彻落实国家研究生教育有关政策,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导师指导能力,推动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根据《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培训管理暂行办法》(校研字〔202228号)等文件要求,特发布2025年下半年研究生导师培训的通知。

一、培训主题

分类指导精准帮扶 安全发展双促进

二、培训对象

全体研究生指导教师

三、培训时间

20251110日(周一)14:30-16:00

四、培训方式

学校设置主会场,各学院设置分会场,线上线下相结合:

1.主会场线下参会人员

12025年度新增导师,包括新增硕导、新增博导;

2)研究生指导委员会中自愿参加的教师。

2.分会场线上参会人员

各学院其他导师集中在本学院会议室参加线上培训。

五、培训地点

线下主会场:会议中心301

线上直播场:微信扫描下图二维码后观看直播

六、培训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好本次研究生指导教师培训工作,帮助研究生指导委员会非导师、新导师、具备招生资格的导师熟悉研究生教育政策,提高研究生指导能力,本次导师培训的参会和组织情况将纳入学院目标责任制考核

2.严格纪律,确保实效。首次上岗的导师须参加线下培训。各学院报送的线下主会场参训导师应在培训开始前20分钟进入现场,人脸识别签到,不得由他人代为参会。各学院其他导师集中在本学院会议室参加线上培训,现场签到。主会场和学院分会场原则上不得请假,确有原因不能参加培训的,需书面(注明主会场/学院分会场)经主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准假。主会场设置腾讯会议,不定时查看各学院分会场的组织情况(以学院简称命名入会)。

3.及时总结,按时报送。按照学校和学院的要求,导师应按时参加导师培训,并完成培训考核。本次专题培训结束后,导师需要在3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提交个人学习心得体会,各学院要及时对本单位此次导师专题培训相关情况进行总结,如出现《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未达到学时、培训考核不合格、由他人代替培训)规定的情况,学院应按第十六条(扣减招生指标、暂停1年招生或取消导师资格)处理,并及时将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   

202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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