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及博士生导师: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工作部署,学校现启动“2024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的申报及选派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选派事项
1.2024年选派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
2.交流访问期限及资助期限为一个月。
二、人选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且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不包括已获得国外永久居留权人员。
2.应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学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重点支持与留学院校国外导师有实质性合作、有较强国际交流能力的博士生导师。
3.身心健康,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应已获国外大学或机构正式邀请信,邀请方须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科研机构。
三、选拔办法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国家审核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2.选派工作流程与时间安排(见附件1)如下:
(1)2024年5月10日前:申请人按照《2024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2)要求准备“正式邀请函扫描件”、“外方合作导师介绍(中英文电子版)”和“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三份材料,确保齐全、真实有效,并填报《武汉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3),以上材料报至所在单位,单位负责人在申请人的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后,于5月10日前研究生院。
(2)2024年5月10—5月25日:学校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人选并通知到人。
(3)2024年5月10日—5月30日,被推荐人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s://sa.csc.edu.cn/student,平台使用说明及常见问题见附件4),并导出完整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PDF版提交至研究生院,纸质表格于2024年6月5日前上交至研究生院留存,留存期限为3年。
(4)2024年6月15日前,学校按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完成审核与申报工作。
(5)录取结果将于2024年7月底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四、派出及管理
1.本项目选派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5年12月31日。选派人员应合理安排教学科研工作,保证按期派出。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2.选派人员在派出前免签《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
3.选派人员再次申请国家公派留学不受留学回国服务期限制。
4.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为选派人员预订往返国际机票。选派人员派出前,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一个月奖学金生活费汇入拟派出人员个人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方式详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1552)。
5.派出人员应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10日内向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在外期间应自觉接受其管理。
6.派出人员在外交流访问时间不得少于四周。凡不足四周者将追缴相关费用并影响所在单位今后本项目的选派计划。
7.为进一步加强对派出人员的管理。录取人员派出前,需提出明确工作任务,并在回国后及时撰写《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总结报告》(模板见附件5)。派出人员应在回国后三周内将访问报告及护照复印件(含签证页)提交研究生院考核、在回国后一个月内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的“回国报到”界面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留学成果和回国证明等材料。学校负责将访问报告复印件、派出人员考核情况及派出人员护照复印件(含签证页)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划发展部。
五、其他
1.有关本项目的通知及其他材料等,可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主页,查看“出国留学-综合项目专栏-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网址: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62)。
2.请各学院精心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博导积极申报。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研究生院学位办导师队伍建设科)
联系话:027-87651409(办)
办公地址:研究生院103室
附件:
1.2024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选派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2.2024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
3.武汉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目申请表
4.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的使用说明及常见问题(申请人用)
5.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总结报告(模板)
研究生院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