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湖北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为探索产学研协同培养机制,增强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功能,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省教育厅组织开展2021年研究生工作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合作双方已建立校级研究生工作站,建站时间满2年且近2年进站培养3个月以上的研究生总数8人以上。
(二)具有高水平的联合指导队伍;具有良好的联合培养模式和运行机制;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研究生实践考核办法;具有研究生进站后必需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条件。
(三)合作双方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和合作计划,近5年联合承担过市(局)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或已有横向合作项目或合作成果。
合作单位条件及优先支持范围按《湖北省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鄂教研〔2020〕2号)(附件1)执行。
二、申报对象
符合申报条件的现有优秀校级工作站。
三、申报材料
(一)湖北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表(附件2)
(二)湖北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汇总表(附件3)
具体报送格式详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材料报送格式要求》(附件4)。
四、工作进度安排
(一)4月6日前基地负责人准备申请材料,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
(二)4月9日前培养单位按照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材料核实,每个培养单位推荐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将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105(电子版发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OA),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组对提交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推选工作站报送省教育厅。
五、工作要求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此次湖北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工作,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内容进行深入研讨,给予精心指导,认真修改完善,形成具有鲜明特色、高质量、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申报材料。各培养单位或申报人在申报准备工作中,如遇到有关问题,可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熊彬联系,联系电话:027-87855613。
特此通知。
附件:
1.《湖北省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
2. 湖北省研究生工作站申请表
3. 湖北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汇总表
4. 研究生工作站申报材料报送格式要求
研究生院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