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湖北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7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为探索产学研协同培养机制,增强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功能,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省教育厅组织开展2021年研究生工作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合作双方已建立校级研究生工作站,建站时间满2年且近2年进站培养3个月以上的研究生总数8人以上。

(二)具有高水平的联合指导队伍;具有良好的联合培养模式和运行机制;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研究生实践考核办法;具有研究生进站后必需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条件。

(三)合作双方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和合作计划,近5年联合承担过市(局)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或已有横向合作项目或合作成果。

合作单位条件及优先支持范围按《湖北省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鄂教研〔20202号)(附件1)执行。

二、申报对象

符合申报条件的现有优秀校级工作站。

三、申报材料

(一)湖北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表(附件2

(二)湖北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汇总表(附件3

具体报送格式详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材料报送格式要求》(附件4)。

四、工作进度安排

(一)46日前基地负责人准备申请材料,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

(二)49日前培养单位按照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材料核实,每个培养单位推荐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将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105(电子版发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OA),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组对提交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推选工作站报送省教育厅。

五、工作要求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此次湖北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工作,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内容进行深入研讨,给予精心指导,认真修改完善,形成具有鲜明特色、高质量、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申报材料。各培养单位或申报人在申报准备工作中,如遇到有关问题,可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熊彬联系,联系电话:027-87855613

特此通知。

 

附件:

1.《湖北省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

2. 湖北省研究生工作站申请表

3. 湖北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汇总表

4. 研究生工作站申报材料报送格式要求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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